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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车载炮竹篷布权作“障眼法”,难逃民警“火眼金睛”

发布时间:2026-06-23  阅读量:11868    湘警故事网

本网讯(欧笑天 兰智鑫)近日,一非法载运烟花爆竹机动车被交警一举截获。

当日,郴州桂阳四里镇,烟花爆竹检查点,一辆三轮摩托车缓缓驶入检查站。执勤人员发现该车被厚实的篷布遮挡得严严实实,驾驶员神色慌张,形迹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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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觉异样,桂阳交管大队带队民警立即带领值守人员追截。追赶约600米后,将该车拦停。

民警掀开车篷布,眼前场景让人触目惊心:这辆并不宽敞的三轮车车厢内,竟密密麻麻堆满了各类烟花爆竹!经清点核实,车上竟装载了烟花42箱、鞭炮26件!

进一步核查,发现该驾驶员及车辆并不具备运输危险品的资质,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执勤民警依法将此车辆及全部烟花爆竹暂扣,将驾驶员移交塘市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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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派出所民警调查询问,该车驾驶员曹某军对自己的非法运输行为供认不讳。曹某军供述,因塘市镇华山村一村民家中办 “白喜事”,需要采购烟花爆竹,曹某军抱着“地处乡镇、查控点白天可能有空档”的侥幸心理,便驾驶自己的三轮车前往永州市新田县某烟花公司购买了这批烟花爆竹,想着利用幕布打掩护,企图逃避检查,未曾想被联合查控卡点的执勤民警查个正着。

目前,非法运输行为人曹某军已被行政拘留。

交警提醒:烟花爆竹是受国家严格管控的高危易燃易爆物品,任何未经许可的非法运输行为,不仅严重危及沿途行人及过往车辆生命财产安全,更是触犯国家法律底线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群众及相关从业人员引以为戒,切勿因贪念触碰法律“高压线”。

 



来源丨郴州公安交警

编辑丨肖和军

审核丨喻勇杰

签发丨邓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