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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我在岗】警民携手,共护生态——攸县公安成功救助野生保护动物

发布时间:2026-05-01  阅读量:10176    湘警故事网

本网讯(刘政权  包寅  王跃良)

野生动物

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护野生动物

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一直以来

攸县公安始终积极履行

保护生态环境的职责

坚定守护着大美攸州的绿水青山


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

近日,攸县公安局联星派出所接到群众夏先生报警,称在联星街道一小区门面经营时,听到店内广告牌内传来异常声响,怀疑有小动物被困,请求公安机关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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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仔细查看,发现一只体型较大的鸟类被困在广告牌铁架缝隙中,因长时间挣扎已体力不支、无法自行脱困。民警与围观群众小心配合,轻手轻脚将其安全救出,并第一时间联系相关部门进行辨认,确认该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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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白鹇身体虚弱,民警将其带回所内进行临时看护、补水静养。待其精神状态好转、体力恢复后,再选择适宜地点,将白鹇放归大自然。


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

近日,攸县公安局新市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在田间劳作时,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野生鹰类,担心其生命安全,遂立即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新市派出所民辅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查看,这只野生猛禽腿部存在明显伤情,无法正常飞行活动,失去了野外自我生存能力。民辅警秉持专业、稳妥的处置原则,轻缓靠近受伤猛禽,利用专用泡沫箱对其进行安全、稳妥的临时安置,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随后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悉心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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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民警第一时间对接攸县动物救助站,详细告知相关情况,全力做好救助衔接工作。不久后,动物救助站专业工作人员抵达派出所,顺利完成受伤猛禽的交接工作,由专业人员接手开展后续针对性的康复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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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攸县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专业鉴定,该受伤野生鹰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工作人员表示,后续将对这只凤头鹰进行专业治疗与悉心照料,待其伤情完全痊愈、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会选择适宜的自然生态区域,将其放归大自然。


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鹇

近日,攸县公安局渌田派出所成功救助并放生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鹇,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保护职责,守护辖区生物多样性。

4月下旬,渌田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热心求助,称自家房屋窗边出现一只外形酷似野鸡的麻色禽类,担心其为野生保护动物,便第一时间联系民警寻求帮助。接警后,民辅警立即携带相关装备快速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对群众发现的禽类进行初步细致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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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查看,该禽类体表无任何外伤,身体各项状态良好,行动能力正常,无受伤情况。随后,民警结合野生动物相关知识,并通过专业比对进行现场甄别,最终确认为黑鹇,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同时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是珍贵、濒危的野生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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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黑鹇身体状态无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民警严格按照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处置流程,在林业等相关部门的专业指导下,精心挑选一处生态环境优良、植被茂密、水源充足、适宜黑鹇自然栖息的山林区域,将其安全放归大自然,让它重回适宜的生存环境。


警方提醒

保护野生动物

人人有责

群众一旦发现受伤

或需要救治的野生动物

请勿随意捆扎救助或盲目放生

应当及时报警或联系专业部门

由专业人员

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




来源丨攸县警事

编辑丨肖和军

审核丨喻勇杰

签发丨邓千里